张晓东,男,汉族,1972年7月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
现任安徽省阜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人物履历
1990.09——1994.07,西南政法学院学生
1994.07——1995.08,安徽省公安厅刑事侦察处一科见习
1995.08——1999.10,安徽省公安厅刑事侦察处一科科员
1999.10——2000.06,安徽省公安厅刑事侦察处一科副主任科员
2000.06——2002.09,安徽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处一科副科长
2002.09——2004.12,安徽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处一科副科长(主任科员)
2004.12——2008.07,安徽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处(刑事警察总队)一科科长
2008.07——2012.10,安徽公安厅刑事侦查处(刑事警察总队)副处长(副总队长)兼“打黑除恶”专业队、“打黑除恶”行动队队长
2012.10——2014.05,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管理处(中心)副处长(副主任)(主持工作)、刑事侦查处(刑事警察总队)副处长(副总队长)
2014.05——2016.03,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管理处(中心)处长(主任)、刑事侦查处(刑事警察总队)副处长(副总队长)
2016.03——2016.03,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6.03——2016.04,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16.04——2019.09,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宿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19.09——2021,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宿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21——2025,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25—— 安徽省阜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任免信息
2021年8月4日,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张晓东的宿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接受张晓东辞去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2021年8月31日,阜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张晓东为阜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22年1月26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晓东为阜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2年3月25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张晓东为市公安局局长。
2025年10月31日,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发布一批干部任前公示,其中,张晓东拟任省辖市市委常委。
2025年12月,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决定免去张晓东的阜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成就荣誉
张晓东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2次,获得个人嘉奖1次,被评为安徽省严打整治先进工作者和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各1次。
2011年9月,张晓东被授予第五届安徽省“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注:数据截至2019年